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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7 12:41|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4765| 评论: 0|来自: 山西日报
6月1日起,《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正式施行。新规明确,对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行为,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予以警告,并责令其清除,拒不清除的将面临最高500元的罚款。新规得到市民点赞:传播文明理念,创建文明城市,一起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14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