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9日网友爆料:4日早上8时许,爆料人上班经过仕林苑小区北门时,被保安无故阻拦并殴打爆料人,至头部轻微脑震荡,脸上明显伤痕,事发至今5天没有一丝结果。 爆料人说:7月4日早上8点10分左右爆料人从仕林苑小区北门进小区被保安阻挡,爆料人说了三次爆料人就是小区电脑公司上班有门禁卡,而且在这里与保安见过多次,平时拿着门禁卡都可以正常进出,爆料人以为这个保安要么喝酒了,要么心情不好,也没招惹他,继续解释。 这时保安有些不耐烦,将爆料人连骂带推打就是不让进,打了爆料人两拳后将爆料人拽出小区,气势汹汹的将爆料人拳打脚踢,而后随手拿起一块砖头准备朝爆料人的头砸去,爆料人说你有本事打死我,这下才放下,一会他们保安队长和一名保安过来把这个保安换走。 随后8点20分许爆料人向西街派出所报案,但至今没有任何处理结果。 那么究竟这家物业公司到底是什么背景,可以随便殴打业主,这些保安有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来源:网友爆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