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通知》,成立了“吕梁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委员会由吕梁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立伟任主任,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广勇和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安林任副主任。 吕梁市中院、检察院、编办、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卫健、工会、团市委和妇联的主要领导为成员。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通知》要求,到2020年7月底,县乡两级要全面建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未设立社区矫正机构的县(市、区)要设立社区矫正机构。 要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规定,将社区矫正所需经费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要将村(居)“两委”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经费,按照规定纳入社区矫正机构本级财政预算。 要创新教育帮扶形式,加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和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岗位和职业技能培训。 要协同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建设使用好社区矫正视频督查系统和山西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 为切实保障《社区矫正法》落地落实,《通知》要求各及政府和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要对照《社区矫正法》和省、市对社区矫正制度以及现行相关文件的清理和修改要求,对不符合《社区矫正法》规定的工作流程、管理措施、执法方式必须予以废除和修正,确保《社区矫正法》正确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