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专业化水平,有效规范行政审批专家执业行为,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服务质量和能力,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核查、检验、检测、检疫、评审和鉴定等方面的工作专家入库,组建柳林县行政审批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在评审工作中能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资质资格; 3.身体健康,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相关标准导则和技术规范,能胜任相关核查、检验、检测、检疫、评审、鉴定等工作; 4.符合专业业务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已入省、市行业库的专家或经省、市、县行政审批部门认定的专家,在我局备案后,可直接纳入柳林县行政审批专家库。 2.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经有关单位或者2名以上行政审批专家书面推荐,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核确认后,纳入柳林县行政审批专家库。 3.如国家、省、市对行政审批专家范围、条件、要求等有新的政策依据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行政审批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行政、刑事处罚的; 3.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按本单位或本行业规定不得作为专家的。 二、入库专家的类别 (一)水资源、水保、农水、规划、水工、水文、造价、施工、地质、机电设备、金属结构、环保等类别; (二)建筑、市政、规划、结构、给排水、暖通、人防、园林绿化、消防、灭火救援、节能、道路桥梁、电网、信息通讯等类别; (三)医院管理、卫生专业、放射诊疗、校验等类别; (四)食品生产、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计量标准考核等类别; (五)特种设备检测、鉴定等类别; (六)动植物检疫检测、植保、森林资源、林业等类别; (七)涉路施工、设计文件评审、水路运输船舶检验师等类别; (八)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化等类别; (九)电力工程、电气工程、输变电工程、风电工程等类别; (十)机械制造、机械设备、工业窑炉等类别; (十一)化工工艺、化学工程等类别; (十二)煤炭、石油、天然气、能源、辐射、地下水、生态、检测、非金属矿物制造、金属冶炼等类别; (十三)工业管理工程、市政燃气、城市燃气工程、工程设计、 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类别; (十四)文物保护、文物勘探类别; (十五)咨询、农田、安全、环境、线路等类别; (十六)综合类(畜牧、农副食品加工、纺织业、家具制造、印刷、娱乐品制造、橡胶塑料制造等) 三、专家入库流程 (一)征集方式:柳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单位或行业推荐、行政审批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聘请各领域的专家,列入县行政审批专家库进行统一管理。 (二)申请入库的专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柳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专家库入库申请表、承诺书(见附件1和2);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资格职业证书复印件; 5.个人工作简历; 6.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纸质版、电子扫描版各一份。 (三)资格核实和审定:收到专家相关材料后,由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专家入库资格进行统一审核。 (四)入库:审定合格的专家,正式纳入柳林县行政审批专家库管理。 (五)申报材料报送地点:纸质版邮寄至柳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运行股(政务大厅(东)3号办公室),电子扫描版材料报至16090@163.com。 (六)联系人:刘宇,电话:13293947500 行政审批专家征集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经审定拟入库的专家,向社会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纳入专家库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柳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附件2、入库专家承诺书
柳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