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持续保持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高压态势,紧扣“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重点对水利工程前期、水旱灾害防御、农村饮水安全、河流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脱贫攻坚、水利资金使用等十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监管。监管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监管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跟踪,强化整改,有效防范化解水利关键风险,全力推动吕梁市重点水利工作落实。 为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吕梁市水利局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力戒形式主义。要求各相关科室充分认识本次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各项检查工作周密安排,确保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增加基层负担,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不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二是全面梳理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清单,查漏补缺,边查边改,清单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尽快完成整改工作,省、市监管发现问题尽可能当场化解。定期汇总监管成果,每20天向各县通报问题清单。 三是聚焦问题整改,提高监管效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问题整改督促”的原则,对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问题突出和严重的县(市、区)及项目单位,及时约谈有关人员,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整改到位。对个别问题严重、整改反馈不及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项目,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提升监管效能。 四是注重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分析、总结归纳此次监管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剖析问题产生原因,针对性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质效,逐步实现标本兼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