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们说的“断卡”行动断的是哪两卡?“断卡”行动打击对象包括哪些?为什么实施“断卡” 行动? 1 “断卡”类型 01 手机卡 在手机卡方面,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02 银行卡 在银行卡方面,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2 “断卡”行动打击对象 “断卡”行动打击对象包括: ①开卡团伙:在各地运营商、企业营业厅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人员。 ②带队团伙:在各类QQ群、微信群中发布收购手机卡、银行卡信息,与开卡团伙交易,支付费用后收取手机卡、银行卡,交给收卡团伙的人员。 ③收卡团伙:发布信息招募(同城)带队团伙,接收各带队团伙的手机卡及银行卡后,送交贩卡团伙的人员。 ④贩卡团伙:发布信息寻找收卡团伙,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的手机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3 为什么实施“断卡” 行动?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境内有人不断为诈骗团伙收购、贩卖、运送电话卡和银行卡,甚至直接与境外诈骗团伙勾结,这些电话卡、银行卡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危害甚大!并且“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银行卡,会给案件侦破增加很大难度。全国部署开展 “断卡”行动,是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的重要举措。 严打“两卡”犯罪 近期 吴某聪、茹某翔等39人因涉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被临汾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吴某聪因个人利益导致受害人被骗2万元 2020年8月21日,警方接到受害人尹女士的报案。经了解,8月20日,尹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虎林市武装部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需要订购672份豆油,并让尹女士下午前往其单位领取70%的定金。随后,尹女士再次接到虎林市武装部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还需购买一批行军床,但部队购买行军床用的款项被挪用,需尹女士帮其垫付20000元,尹女士按要求向对方提供的用户名为吴某聪的农业银行账号汇款20000元。20日下午,尹女士按约定拿取定金时,发现电话已被拉黑,遂察觉自己被骗。 2020年10月12日,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民警将出售自己银行卡给他人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吴某聪抓获。 经查,2020年4月,吴某聪在北京打工时,认识了一名自称“王哥”的陌生男子,并添加对方为微信好友。8月3日,“王哥”联系吴某聪称要借用其银行卡,并承诺一张银行卡给其100元好处费。8月7日,吴某聪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其银行卡实施电信诈骗的情况下,仍将手机卡和在农业银行与建设银行办理的银行卡出售给“王哥”,此间共非法获利2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组织多人开卡盈利, 严打! / 2020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