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汾警方以公安部“断卡”行动为契机,依托大数据作战,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要求,缜密侦查,迅速行动,持续发力,又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 尧都区公安局破获1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0年10月16日,尧都区公安局电诈专班民警将出售他人电话卡谋利的尧都区金殿镇居民王某海抓获,侦破1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海于2020年8月以需要电话卡注册小程序为名,让其同村人员王某、孙某飞办理十张电话卡。王某海将这十张电话卡以每张170元的价格出售给其上线人员,并获利1700元。2020年9月初,王某海指使其同村人员王某将十张电话卡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并给王某300元好处费。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海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临开分局快速破获2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10月16日,接市局下发“两卡”涉案线索后,临开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快速核查,当日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泉、孙某楠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结算金额135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泉、孙某楠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0年10月23日,临开分局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以自己的名义于2020年8月份于向阳西路中信银行临汾分行办理一张储蓄卡,并将银行卡转借他人使用。现该卡涉嫌网络诈骗,为网络诈骗收款账户,已被河南省洛阳市南昌路派出所冻结,该卡涉案资金3.8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霍东分局破获1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根据市局部署“断卡”行动总要求,霍东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班,研判市局推送的涉案银行卡信息,追踪溯源,最终锁定嫌疑人,并于2020年10月20日在介休成功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涛,侦破1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涛以100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支付结算,数额巨大。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涛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霍州市公安局破获2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10月16日,接市局下发“两卡”涉案线索后,霍州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快速核查,当日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经查,犯罪嫌疑人范某勇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涉案金额62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范某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10月20日,接市局下发“两卡”涉案线索后,霍州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快速核查,当日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涉案金额61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侯马市公安局破获2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自10月10日市局部署“断卡”行动以来,侯马市公安局电诈专班民警对市局下发的线索进行认真梳理、研判,于2020年10月22日,将出租银行卡的张某、张某成成功抓获,侦破2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洪洞县公安局快速破获5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10月16日,接市局下发“两卡”涉案线索后,洪洞县公安局打击电信诈骗专班民警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经查,犯罪嫌疑人贾某某自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6月24日起,先后将杨某静、魏某霞等十余人拉到出售实名认证手机号码的微信群,并在群主“雪儿”指使下让杨某静等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移动、联通、电信手机号码,并以6-8元的价格出售。贾某某从中获利1200余元。经对嫌疑人手机号码进行梳理,发现涉案手机号码2个,涉案价值3050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接市局下发“两卡”涉案线索后,洪洞县公安局打击电信诈骗专班10月17日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100元的价格收购他人的手机卡39张,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其获利1300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洪洞县公安局接到“断卡”涉案线索后,立即快速核查,于2020年10月23日,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1岁,洪洞县万安镇孔庄村人)将名下银行卡出租给他人,当场非法获利600元,与租卡人达成协议每月租金2000元,卡被冻结后,在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陈某其卡涉嫌洗钱被冻结,仍然让租卡人继续使用其银行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目前涉案金额达十万余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目前陈某已被洪洞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2020年10月24日,洪洞县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崔某,破获1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崔某(男,25岁,洪洞县曲亭镇南柏村人)将名下电话卡、银行卡、U盾三件套三套并出卖给他人,获利1500元,该三套三件套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12起,涉案金额5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洪洞县公安局接到“断卡”涉案线索后,立即快速核查,于2020年10月25日,抓获犯罪嫌疑人范某,刘某,关某,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查,犯罪嫌疑人范某(洪洞县赵城镇南关村)犯罪嫌疑人刘某(洪洞县赵城镇永安街),犯罪嫌疑人关某(洪洞县赵城镇圪塔村)将名下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三人非法获利12800元,并帮助犯罪分子洗钱280000元。 目前三人因涉嫌诈骗罪已移交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办理。 襄汾县公安局破获1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0年10月17日,襄汾县公安局抓获毛某宁,破获1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毛某宁(男,18岁,襄汾县新城镇人)非法收买银行卡、电话卡、U盾三件套三套并出卖给他人,获利1550元,该三件套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十余起,银行资金流水达四百万以上。目前犯罪嫌疑人毛某宁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曲沃县公安局抓获5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犯罪嫌疑人 自市局部署“断卡”行动以来,曲沃县公安局民警对上级转发的线索进行认真梳理、研判,于2020年10月16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冯某明,侦破1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冯某明使用自己身份办理三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非法获利1000元,经查证冯某明的其中一张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明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曲沃县公安局民警深入研判上级转发的涉案银行卡线索,于2020年10月17日,抓获犯罪嫌疑人许某利,侦破1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查,犯罪嫌疑人许某利将以自己身份办理银行卡及U盾、绑定的手机卡、身份照片提供给他人。经查证,许某利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交易资金量巨大。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利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曲沃县公安局积极开展打击出租、出借、买卖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于22日再次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侦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关某某将以自己身份办理及以他人身份办理的共计五十余套银行卡贩卖给西安市的寻某,寻某再将银行卡贩卖致云南边境及缅甸等地上线处,非法获利2万余元,经查证其中多张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目前,犯罪嫌疑人寻某、李某某、关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