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薛维栋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李栋梁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高建平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拯瑜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李晋平为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郑红为山西省民政厅厅长。 决定免去: 刘锋的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薛维栋的山西省民政厅厅长职务。 任命: 王宝玥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孙中杰、樊国强、乔慧峰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志军、闫文秀、樊蕾、曹奡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红新、李鑫、郝艳龙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喜君为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白建云、霍晓燕、王志华、王宇鹏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赵殿民的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康平生的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必强的晋城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尚锋的太原西峪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李峰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