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汾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公布,其中涉及了许多关于临汾经济开发区的最新规划情况。 1、最新规划 2、扩区 3、开发区108国道改线 4、拆迁、改造 临汾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临汾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评工作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于2019年开展了两次公众参与公示,但在后续推进过程中,结合规划环评意见,规划名称与内容有部分调整,现将临汾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再次进行公示,征询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 规划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临汾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站地址 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www.lfkfq.gov.cn/ (2)公众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3)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三、规划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建设单位: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临汾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白江伟 联系电话:0357-2223533 邮箱:330140993@qq.com 四、规划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山西省环境规划院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6号民信商务410室 联系人:巩泽 联系电话:18234072037 传真:0351-5605696 邮箱:641867601@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相关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临汾市有关政府部门、规划范围涉及的乡镇政府和居民、规划和环保相关专家以及对本规划关心的公众。 征求意见相关事项如下: 1、对目前临汾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2、 对本规划规模、布局合理性的看法及对规划所持态度和原因; 3、重点关心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4、对规划开发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以及对相关环保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5、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对合理意见和建议将落到实处。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