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日下午,接市疾控中心通知,有一名与江西病例相关联的人员在我县工作。县疫 情防控办进行紧急处置,对该名密接者和其接触的次密接者进行了集中隔离,对其主要活动的区域人员和场所环境进行了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并对其活动的场所进行了预防性消毒消杀。请广大居民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该名人员于10月24日9时、11时13分,10月25日10时30分,10月26日11时17分,10月28日19时54分,10月29日16时30分,10月30日15时、17时曾在凤城镇北安阳村小桔灯超市购物。 请相同时间、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隐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 情防控法律法规,主动提供信息,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 冠疫苗,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共同构筑起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坚固防线。 联系电话: 凤城镇人民政府 4223738 县疾控中心 4237181 县疫 情防控办 4237502 阳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陵川县新 冠肺炎疫 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一名密切接触者在陵川县活动期间 行程轨迹的通告 2021年11月1日中午,接市疾控中心通知,晋中市榆次区1名密切接触者曾在我县停留。经与晋中市疾控中心联系,该名密切接触者已转运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并进行新 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目前,对已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已进行了集中隔离,新 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该名密切接触者于10月28日18时23分在陵川信达大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手续;18时27分乘坐酒店一楼大厅东电梯至五楼;18时30分至20时30分在五楼520包间就餐;20时30分返回房间后未离开。10月29日上午8时10分离开房间,8时14分至8时40分在五楼早餐厅就餐,10时38分驾车离开陵川返回榆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