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市民: 2021年10月19日,我县收到临汾市疾控中心《协查函》(临疾控函【2021】A-103号),涉及我县密切接触者1人。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县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田某某及其密接人员(宋某某、郭某某、冯某某、冯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宋某某)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为寻找其密切接触者,现将宋某某、郭某某、冯某某、冯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宋某某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宋某某2021年10月19日下午2点-6点分别到小冯村弹棉花店、十字街麦卷风汉堡店、交电楼上汉堡店、桥南菜市场、稻草人内衣店、老凤祥金店西面服装店。 郭某某2021年10月19日上午9点-晚6点在洁净汽车行,晚6点-晚7点在云火锅饭店涮锅,晚7点30分-晚10点30分在燕伟饭店吃饭。 冯某某2021年10月19日上午8点-12点、下午1点-6点、晚7点-10点在大宁县农商行。 冯某某2021年10月19日上午9点40分-11点50分在童趣绘本馆,11点50分-12点在城关小学门口,下午2点30分-5点50分在童趣绘本馆,下午5点50分-晚7点在十字街小火锅吃饭。 张某某、张某某、宋某某2021年10月19日在城关小学上学。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与宋某某、郭某某、冯某某、冯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和宋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前往县医疗集团做核酸检测,同时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一米线、验两码。 大宁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总调度室 2021年10月19日 关于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临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2021〕117号 临汾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总调度室(代章) 2021年10月19日 来源:健康大宁官微、健康临汾官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