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83号) 关于省外1例阳性感染者在并活动轨迹的通告 9月7日,接省外协查通报,1例阳性感染者曾在太原市停留,现在当地隔离治疗。现将其在并停留期间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9月3日17:09,在忻州站乘坐K5315次列车(8车05座);18:29,到达太原站,出站后前往山西面饭店(迎泽大街华苑宾馆一层东1号门面)就餐(结帐时间:18:50),餐后在店内购矿泉水(结帐时间:19:00),随后返回太原火车站,在3号候车室候车;20:29,乘坐Z270次列车(2车10号上铺)离开太原。 为有效阻断疫 情传播,请在以上风险时间段到过相关区域和场所的人员,立即向属地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疫 情防控各项措施。 2022年9月7日 汾阳市疫 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 寻找新 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及同行人员 同空间人员的通告(第20号) 2022年9月6日20:47,汾阳市疾控中心收到《甘肃省疾控中心关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赵**、高**的协查告知函》,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赵**、高**驾驶冀A9R645货车,于9月3日15:00左右到杏花服务区休息。 同行两辆车冀A598D5和冀A435AT,其中冀A598D5司乘人员一人自述在服务区内红黄码厕所上厕所,其他人自述未进入服务区公共区域。为严密落实防控措施,现寻找同空间人员: 阳性人员9月3日17:02-17:41在杏花服务区,车牌号为冀A9R645。 同行两辆车冀A598D5和冀A435AT与阳性人员轨迹相同。 为进一步落实相关人员管控措施,提醒此时间段内在杏花服务区的旅客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控办或疾控中心主动申报,并按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