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关于公布1名阳性感染者相关情况的 通 告 10月28日我区在对刘村镇刘南村开展核酸筛查中发现1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阳性感染者张某某,10月16日被判定为永和县新冠肺炎病例霍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后集中隔离管控,完成7+3隔离管控期满后返回刘村镇刘南村家中。 10月28日10:00张某某核酸检测阳性,经市、区专家研判,确定其为无症状感染者。我区第一时间将其转运隔离治疗,并开展流调溯源和环境消杀等工作。对排查到张某某密接及次密接人员,已全部集中隔离管控。 张某某在解除隔离管控后,除外出做核酸,无其他活动轨迹,外出做核酸时全程佩戴口罩,目前我区疫情防控风险总体可控。 接下来,我区将严格做好管控人员的后续健康监测,同时加强社会面管控,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测温、验码、查核酸、戴口罩”等措施;在此,提醒全区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聚集性活动,严防疫情传播。 尧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