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车后座不让12周岁以上公民乘坐,造成市民出行不便利,增加市民出行交通成本,希望改进政策。 【答复情况】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1、从法律层面来说,保证法律规定的一致性。《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都属于地方性法规,按照《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都属于非机动车)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2、从车辆结构来看,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是有限重的,整车重量不能超过55公斤,电动自行车电池重量一般在15公斤左右,而12周岁以上的儿童重量普遍达到了40公斤以上,超过了车架的承受能力。 02 市民反映:解放东路解放路学校工商银行门口划分停车线,对于学生上下学期间造成出行隐患,且加剧交通拥堵。 【答复情况】尧都区住建局回复:根据停车场设立相关规范要求,学校、十字路口前不得设立停车场出入口,恒安逸景停车场设计符合规范要求。关于解放路学校学生上下学期间堵车情况,我局已责令停车场经营单位按时段做好停车场内交通疏导,并建设非机动车停车区域。 03 市民反映:东王村通往大阳镇的103路公交车未通车,给市民造成不便,希望尽快通车。 【答复情况】根据临汾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工作安排,从2023年2月7日起,临汾公交103路客运班线恢复运行,具体内容如下:1、线路走向:东王车站→东孔郭村→东张卫生院→北王→闫马庄→果中果采摘园→北练→康乐福养老中心→靳里村→靳里沟村→陈埝→上陈→大阳十字招呼点→大阳镇→上阳2、发车时间:首班:7:00 末班:18:00。7:00-12:00间隔60分;12:00-14:00间隔120分;14:00-18:00间隔6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