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本数据整理的通知 临市房金〔2016〕12号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缴存职工,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本数据整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本数据整理工作要以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集中整理,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本数据错漏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各类数据标准化、规范化,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整理范围 全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职工。 三、整理内容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本数据整理主要内容包括: (一)缴存单位数据 1、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设立日期、地址、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单位性质、经济类型、所属区县、隶属关系、电子信箱、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住房公积金专管员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办公电话、手机号码。 2、单位缴存数据:单位账号、账户状态、开户日期、发薪日、起缴年月、缴至年月、财政补贴比例、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账户余额、缴存基数、月缴存总额、正常缴存人数、封存人数、断缴、欠缴情况。 (二)缴存职工个人数据 1、个人基本信息:职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自1995年以来工作单位变动情况。 2、职工缴存数据:个人账号、账户状态、开户日期、起缴年月、缴至年月、账户余额、2015年底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3、职工提取数据:提取日期、提取金额。 4、职工贷款数据: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辅助还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起止年月、借款合同编号、银行承办网点、借款状态、借款余额、担保方式。 5、职工为借款人担保数据:担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借款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借款人配偶姓名;借款起止年月、住房公积金承办机构。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组织本辖区缴存单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同时,各缴存单位将本单 位2015年底现有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工资花名表上报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有误或缺失的进行纠正、补充并录入现行业务系统。有关缴存单位搜集整理未建立电子账务之前的缴存、提取、贷款、财务等原始业务数据资料。 (二)数据核对阶段。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向缴存单位配发统一的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基本数据核对系统软件及《操作手册》,并组织培训。各缴存单位专管员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组织本单位职工对数据进行核对,确认完整准确的缴存职工个人基本信息。 (三)数据报送阶段。各缴存单位将核对无误后的数据及有关资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对缴存单位报送的数据进行审核整理,并汇总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本数据整理时间总体安排三个月,从2016年3月2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各阶段时间由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本数据整理实施方案》和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缴存职工基本数据整理涉及职工个人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各缴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本着对缴存职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数据整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要求、加强领导,集中力量组织好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本数据整理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严格标准。各缴存单位要严格按照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基本数据核对系统操作手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数据核对、修改、补录工作,对本单位报送的数据逐一对照审核,切实为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数据整理的有关表格必须由缴存单位专管员、缴存职工本人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发现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情况,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加强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漏,确保数据安全。 (三)加强协作,确保实效。各缴存单位要积极配合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加强联系沟通,密切协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数据的核对报送,不得拒报、迟报。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要加强对数据整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积极研究解决数据整理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保证按时限、高质量圆满完成任务。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