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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要通知!

2023-5-8 07:30|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6052| 评论: 0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部署,结合尧都区委“三区三地”战略目标,全面加强河流生态保护,提升河道保护管理水平,保障水资源安全,推动绿色发展,扎实推进河长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部署,结合尧都区委“三区三地”战略目标,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按照河长制职责分工,切实加强部门管理,严格依法行政,彻底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为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实现河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任务
  本次河道垃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是:对全区所有河道与七一渠进行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任务:
  1.对汾河尧庙镇下靳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等问题进行整治,要求将垃圾清运出河道管理范围;
  2.对排查摸底发现的河道内的垃圾、煤灰、违建进行整治。
  (二)整治内容
  对河道管辖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矿渣、煤灰、违建等进行集中清理。
  (三)整治标准
  规范处置垃圾、废弃物,并严格控制整治过程扬尘问题。适宜绿化的地段,本年度实施绿化。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经区政府研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及相关职责如下:
  组  长:任俊杰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范志军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武建斌  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局长 
          左文忠  区水利局局长 
          李  杰  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局长
          陈建峰  区审计局局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有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主任。
  领导组负责全面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河长办,办公室主任由范志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左文忠、李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制定、督导检查、总结上报、宣传报道等工作。
  四、整治时间划分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自2023年4月25日起,2023年6月10日结束。
  (一)摸排建帐阶段(2023.4.25—2023.4.30)
  由区河长办牵头,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涉河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联合对所有河道及七一渠进行全方位、无死角进行摸排,建立台账,全面推进问题整治。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3.5.1—2023.5.15)
  由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和监督涉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整治工作。由乡镇、街道河长办要明确责任人,制定实施方案,规定时限,完成整治,同时加强巡河工作力度,避免在同一地点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三)初步验收阶段(2023.5.16—2023.5.25)
  由区河长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验收组,对涉河垃圾、弃渣、违建等问题进行逐河逐段验收。对该取缔的要彻底取缔,该整改的要整改到位,要敢于动真,确保工作有实效,问题不反弹。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5.26—2023.5.31)
  各乡镇河长办要对本辖区内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督导,注重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不达标的河段,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行回头看,再整改,合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五)最终验收阶段(2023.6.1—2023.6.10)
  验收组对巩固提升段的再整改情况进行再验收,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有效转化为助推河道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
  五、责任划分
  1.由区河长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制定专项整改行动工作方案,督导检查、总结上报、宣传报道等工作;
  2.由区水利局牵头,负责河道内及沿岸垃圾问题专项整治,涉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消除安全隐患;
  3.由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负责划定整治标准;
  4.由区财政局负责研究筹备专项整治行动的所需资金;
  5.由区审计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项目的审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是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全面打赢尧都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问题专项整治的重大举措。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提高政治站位,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专题研究,全面落实任务要求。 
  (二)压实责任,立即行动。要严格按照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抽调骨干力量,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稳步推进,确保按期完成。
  (三)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划定的工作范围及工作标准,全面摸排、严格审核、全面整治。要紧紧抓住此次有利时机,全面打响打赢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向区委、区政府及全区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来。要在全区范围内有效形成群众监督、广泛参与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负起监督责任,及时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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