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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临汾市教育局重要通知,涉及所有学校!

2023-5-14 08:29|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4941| 评论: 0

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局,市直各学校:
  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标本兼治、精准防控、社会共治,严格责任、严格措施、严格监管,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在维护安全稳定上体现更大担当,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根据市安委会《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树牢安全理念,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1.强化政治引领。各县(市、区)教科局和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其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把安全稳定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严格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临汾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别规定》,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
  3.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三管三必须”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深入基层检查不少于两次,其他领导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检查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明确学校监管主体,确保责任明确、监管到位。建立教育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明确并落实职能交叉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燃气、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等环节多的领域,抓实全链条安全管理和监督。
  4.落实学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责任,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全面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现安全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全员参与、持续改进。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5.强化全员安全责任。要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指导手册》,明确每一个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的安全管理体系,做到安全工作内容不遗漏,安全责任无缝隙,隐患排查全覆盖,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标准,让每个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6.强化责任追究。要加大对校园重大安全事件的督导力度,运用重点督办、专项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各地各校进一步压紧压实校园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对安全事故、事件要依法组织评估,对整改和防范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二、突出重点领域,持续深化专项整治
  7.严格防控风险。各县(市、区)教科局和各学校要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学校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分级分类和风险告知,有效管控风险,及时消除隐患,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报告。
  8.精准治理隐患。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精准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召开推进会、现场会,采取督查检查和通报约谈、考核问责等措施,强力推动隐患治理。同时,对2022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还未整改的,要制定措施、确定期限、落实资金、落实人员、明确进度,确保2023年4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消防安全: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机制,加强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日常检查,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紧紧围绕师生密集等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持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活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
  食品安全:进一步建立完善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临汾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各项要求,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加快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进程;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
  防溺水安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学生安全教育、预防保护机制,切实保护好学生生命安全,开展好全市教育系统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止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防校园欺凌和暴力:要加强道德法治教育,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学生欺凌隐患,要充分发挥好四级预警机制和班主任、班干部、信息员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确保化解到位,不留隐患,对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加强部门联动,家校协同,强化教育惩戒,完善应急预案,依规依法处置学生欺凌事件,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危险化学品安全: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
  交通安全: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设施设备安全: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三、夯实基层基础,有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9.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按照“政治稳定、机制健全、治安良好、校园和谐、师生满意”的总体目标,把平安校园建设作为全市学校夯实基层基础、促进本质安全的重要内容,对照平安校园创建标准和学校安全能力建设要求,找差距、定目标、补短板,优化环节管理,对标整改。实行平安校园过程化管理体系,强化过程管理,打造精细化平安校园,达到“六要”目标:即法制教育要开展、内部管理要规范、教学设施要安全、安防设施要齐备、安全保卫要到位、周边环境要净化,力争2023年全省平安校园覆盖率由2022年的90%提升到92%。
  10.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根据学生年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信息安全、自然灾害、消防、交通、网络、防溺水、防踩踏、反欺凌、反暴力、预防毒品等专题教育,保证必需的教学时间,使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市教育局将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适时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集中培训,各县(市、区)教科局也要分级分类对所属安全管理人员和校长、教师进行安全培训,各学校要分级分类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11.强化校园综合治理。各县(市、区)教科局要认真履行平安建设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能,制定完善专项组职责任务和工作制度,推动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专项组办公室建设,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改善广大师生学习生活环境。市教育局将把各县市区专项组的成立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同时,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护校安园”工作和上下学道路交通工作;配合应急、自然资源、地震、气象等部门,做好防震减灾、气象灾害、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工作,有效预防减少学校各类案件和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救援准备,有效处置事故灾害
  12.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要采取政府支持、学校自主、社会援助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救援队伍救援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补齐应急救援力量短板。落实《临汾市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响应流程》,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现场指挥协调,加强事故和自然灾害情况报送,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13.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按照《临汾市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抓紧完善本地、本校各类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多部门、跨行业、多类型救援队伍参加的实战化演练和桌面推演,构建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会商研判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分级响应机制、协调联动机制、信息管控机制、调查评估机制、善后救助机制、灾后重建机制、监督考核机制的“十项机制”,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和防救相承、有效衔接、全程贯通、顺畅快捷的应急管理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14.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应急值班制度、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每日调度制度,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规定报告。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对准备,确保快速联动响应、科学高效处置、及时救灾救助。
  五、严格巡查考核督导,严肃安全追责问责
  15.严格考核巡查。加强对安全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将学校重点部门纳入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奖惩。对近三年发生过重大事故、较大事故或事故频发的市县和学校开展重点巡查。巡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16.强化警示教育。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采取召开现场会、通报、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警示教育。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公开,并按规定组织评估。
  17.严肃责任追究。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瞒报事故、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从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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