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消息,大同市浑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科级干部刘跃生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由大同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刘跃生作出逮捕决定。今年6月,刘跃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大同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刘跃生,男,汉族,1964年4月生,山西浑源人,大专学历,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2月参加工作。 曾任浑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工委副主任。2021年6月,任浑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科级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