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公安局 襄汾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在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的同时全面加强对在逃人员的追逃力度。近日,襄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规劝一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2023年1月,襄汾县辖区发生一起强奸案,犯罪嫌疑人陶某(男,襄汾县南贾镇人)潜逃。刑侦大队办案民警一边开展抓捕工作,另一边多次对陶某的家属宣讲法律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11月2日,犯罪嫌疑人陶某主动来到襄汾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今年以来,乡宁县公安局持续聚焦重点领域和民生关切,紧盯企业发展需求,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严厉打击各类制假销售等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2023年11月2日,乡宁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2023年9月28日,乡宁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根据工作线索展开扩线侦查中,发现辖区内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办案民警立即对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析,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身份信息后,民警在积极开展抓捕工作的同时,通过电话对其持续开展劝投工作。工作中,办案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宣讲政策法规、普及法律知识、讲明利害关系等方式,耐心规劝其归案,争取宽大处理。在法律的震慑和政策的感召下,犯罪嫌疑人王某于11月2日主动到乡宁县公安局投案。经查,2022年3月至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多次通过网络从福建省莆田市购进“莆田”高仿名牌鞋进行二次销售,从中非法获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已被乡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