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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告

2023-11-13 08:40|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2266| 评论: 0|来自: 临汾车管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下列重型货车、挂车已达到报废标准。自通告之日起,望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通告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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