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错了事自然会有法律制裁,而不是以暴制暴!近日,山西大同一男子因宅基地纠纷父母被邻居杀害后,“反杀”邻居父母及儿子!上月被执行死刑!一起来深入了解该事件! ![]() 不久前,一张布告张贴在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的告示栏上,内容显示为故意杀人犯张科在10月20日被执行死刑。 记者了解到,2019年9月,生活在大同市云州区西坪镇某村的张科父母,因为宅基地纠纷与邻居张平发生争执,被张平杀害。案件处理期间,张科又将张平的儿子、父母3人杀害。 2021年8月13日,张平已被执行死刑,此次张科也被执行死刑,该案共让两家7口人离开了这个世界。 ▲大同市中院张贴的相关布告 2020年4月26日,案发地的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区分局曾发布警情通报称,2020年4月25日上午11时许,大同市云州区西坪镇某村发生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因邻里纠纷,用单刃刀将三被害人杀死。案发后,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多警种合成研判、协同作战、高效联动,快速锁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案件成功告破。”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次张贴的布告称,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后,张科不服提出上诉,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判处罪犯张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2023年10月20日将罪犯张科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公告写道。 2021年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张贴的布告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后,罪犯张平不上诉,本院依法上报复核。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判处罪犯张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2021年8月13日将罪犯张平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