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西省阳泉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金所军(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金所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片来源:中国青年报百家号 为他人在职务晋升上谋利 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0月25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山西省阳泉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金所军被“双开”。 通报称,金所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推进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金所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金所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阳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金所军,1970年5月生,山西原平人,研究生学历,200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金所军曾任长治市屯留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长治市郊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长治市沁源县委书记。2021年2月,任阳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另外,据中国作家网消息,金所军还是一名诗人。 笔名金子。山西原平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美术教师、市政府秘书、信息科科长、市委副秘书长兼督察室主任。现任长治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兼研究室主任。1985年开始文学创作。以诗歌写作为主,兼及散文、评论等。2005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诗集《黑》、《纸上行走的光线》、《尘世之情》、《城或施家野庄》,诗文集《绝尘之船》,评论集《贾真诗歌赏评》等。多次获全国诗赛大奖,山西诗赛一等奖、三等奖、铜奖,2004年获《黄河》优秀诗歌奖,2005年获赵树理文学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