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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5 09:10|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2190| 评论: 0|来自: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11月21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山西襄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发放贷款被处以罚款30万元。
经查,山西襄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董建强(时任山西襄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陵信用社主任)存在违法发放贷款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对山西襄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30万元。同时对董建强予以警告。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14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