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汾市公安机关持续深入推进“净网2023”专项行动,向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侵公、低俗主播等破坏网络空间文明的违法犯罪行为亮剑,抓获违法人员6人,行政处罚5人,批评教育1人。 ![]() 案例一 工作中发现,网民宋某某因私人恩怨,在抖音平台发布他人照片并进行辱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永和县公安局依法对宋某某作出行政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案例二 工作中发现,网民姜某某因感情纠纷,在快手平台多次发布他人隐私照片、身份证照片等个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古县公安局依法对姜某某作出行政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案例三 工作中发现,网民李某为博取流量,获得关注,在抖音平台发布有关网警打电话删帖的不实视频,扰乱公共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霍州市公安局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案例四 工作中发现,网民兰某某在快手平台直播过程中言语粗俗,随意辱骂他人。发现该情况后,吉县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签订《文明上网承诺书》,规范言行举止。 兰某某经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后仍不知悔改,随后在快手平台直播过程中公然挑衅公安机关,蔑视司法权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吉县公安局依法对兰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临汾网警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临汾市公安机关将坚持依法管网、依法治网,全力确保网络空间和谐有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