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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气象局重要公告!

2024-1-6 07:40|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2452| 评论: 0|来自: 临汾论坛

临汾市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公  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以及《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地面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临汾市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发布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作业区域


临汾市辖区所有作业点,以及作业点周围10km范围内处于作业安全影响区域。


三、作业装备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装备有65式“37”mm增雨防雹高射炮、“57”mm增雨防雹高射炮,火箭发射系统,地面发生器和聚能空气炮。


(一)高炮


临汾市共有高炮37门,其中“37”高炮35门,“57”高炮2门。


(二)火箭


临汾市火箭发射系统共54部,其中云南锐达民爆有限责任公司JFJ-3型火箭17套,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L-1A型火箭18套,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WR-98型火箭19套。


(三)地面发生器


临汾市地面发生器共计21部。


(四)聚能空气炮


ZBZ-PR型聚能空气炮5台。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严禁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场围观;
(二)严禁以作业装备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活动;
(三)严禁擅自移动、藏匿、拆卸和损毁不炸弹、哑弹等故障弹;
(四)严禁未经气象主管和空域管制部门批准实施作业。
五、事故处置


人工增雨防雹弹属于危险爆炸物品,若发生弹药被盗,当地群众有责任协助、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侦破,对检举揭发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若任何组织和个人遇到故障弹或火箭弹残骸,或因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应及时拨打电话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或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临汾市气象局

联系电话:0357-2519750

特此公告


临汾市气象局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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