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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稷山县:一违法在建项目占用村集体土地“拔地而起” 当地监管为何置若罔闻?

2024-1-25 19:41|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3447| 评论: 0|来自: 百姓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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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违法在建项目占地约50多亩。

每日新闻网报道:(mf01)近日,本网工作人员接到当地群众反映,位于稷山县化峪镇稷西线南侧,宁翟堡村入口西南位置,一在建项目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情况下,违法占用村集体大面积土地建设厂房,而当地监管部门却视而不见。接群诉后,本网工作人员赶赴实地访问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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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违法在建项目的大门口。

2024110日,本网工作人员由当地群众指引,来到在建项目位置。通过观察发现,该项目区域由红砖墙做围挡,从企业进出口开始分别向四周延伸包围,大门口东侧石板墙清晰标注着,企业名称为:慧鑫建材。在施工区域内,东侧多套钢架结构厂房搭建中,几座类似集水池、沉淀池等已成型,北侧则是企业办公楼等,现场施工材料、砂石等随意堆放,凌乱不堪。此时,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等正在如火如荼的作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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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违法在建项目施工中。

那么,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是以什么方式取得的?是否像群众所说那样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本网向当地有关部门求证。

 

稷山县化峪镇国土资源所白(音)所长称:“该项目占地约:50多亩,这个企业在这已有10多年了,国土局发的有土地使用证,这个证我们有复印,当时还交给县国土卫片办一份。”至于该项目用地审批及规划手续,以及土地使用权是村集体还是国有用地等问题时,白所长以不清楚再核实为由,把问题推向稷山县自然资源局。

 

对于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是以什么方式取得?符不符合乡镇总体规划?本网工作人员向化峪镇政府了解。化峪镇政府办公室王主任说,“我不分管这块,等汇报核实后回复。”多天过去,本网再多次联系王主任,电话不再接听。

 

稷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多次记录后表示:“已安排执法队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稷山县自然资源执法队刘(音)队长表示,“该项目办理了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刚开始搭棚的时候,我们就去过。”

 

既然该项目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且正在施工建设。是否意味着,在建项目的用地审批及规划手续也已经办理?如何查阅证实?这位刘队长含糊其辞的仅说道,“化峪镇国土资源所说什么手续都有,你们有什么不清楚的去问白所长”随即挂断电话,不再接听。最后,把问题又推给国土资源所。意想不到的是,国土资源所白所长电话始终打不通,疑似被设置成拒接状态。

 

2020年,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依法依规编制规划、监督实施规定,防止出现违规许可、未批先建问题。

 

按当地有关部门人员的说法,该项目取得的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也就是说,土地性质为:村集体土地。令人疑惑的是,对于该项目属于乡镇企业还是招商企业?所占用的几十多亩土地手续是否齐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乡镇企业法》相关规定,乡镇企业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本村村民投资为主。严禁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借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土地整理折抵和城乡建设用地等名义,擅自扩大建设用地的规模。

 

显然,本网工作人员从稷山县自然资源部门到化峪镇政府,得到的答案始终是,查无音信、石沉大海。

 

经本网工作人员通过天眼查平台获悉,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是:稷山慧鑫建材有限公司,所建设的项目是:年处理100万吨工业废渣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无奈,本网工作人员向稷山县环保局了解,该项目环评手续问题。执法队许(音)队长坦言:“该项目最早是商砼站,现在是新建项目,在一个月前就已经开始施工,之前我们过去时,正在焊接钢架,现在已责令他停工,督促他完善环评手续。”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对新建、扩建项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若出现未批先建,未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来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又怎么会通过呢?最终会演变成哪里污染治理哪里。

 

 同时,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该项目没有在我们这进行申报,未办理过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是在20215月份注册,土地使用的时间与国土资源所白所长表述的时间,显然不符。那么,该项目的土地使用什么时间办理?以及土地使用权又是以哪种方式取得?是通过招拍挂还是其他?对于以上这一系列问题,当地有关部门最终也未能及时证实厘清该项目的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严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以租代征”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项目建设的行为。

 

 

最后,经当地有关部门人员的证实,该项目并未申报,相关手续也未办理。也就是说,这个项目从一开始前置手续就不完善,后续手续也就无法办理,是一不合法的项目。

 

    耐人寻味的是,违法项目早在施工建设时,当地监管、执法部门不是没有巡查、发现。但奇怪的是,当地什么原因未对违法项目进行遏制?反而使“他”堂而皇之的“拔地而起”?究竟是当地监管、执法工作流于形式还是有难言之隐?或者说,违法项目背后有谁在充当“保护伞”?还是存在一定的“利益链条”?

 

其实,当地政府为了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经济是无可厚非的。但不能只注重经济工业发展,而忽略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真正价值,应结合当地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年度指标,合理合法的使用土地。尤其在建设、生产过程中,若脱离层层监管,一旦出现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问题,周边就是长居在此的村民们,他们该怎么办?到时谁又能承担其这份责任?

 

对此,我们希望当地严格遵守各个审批环节。在规划项目时,该如何平衡好利弊?该如何防止项目“走样 跑偏”?只有在合规合法基础上建起来的项目,才是体现出城镇发展的真实水平,才能真正为群众、企业打开一个绿色和谐的道路。

 

针对此事,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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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违法在建项目占地约50多亩。

每日新闻网报道:(mf01)近日,本网工作人员接到当地群众反映,位于稷山县化峪镇稷西线南侧,宁翟堡村入口西南位置,一在建项目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情况下,违法占用村集体大面积土地建设厂房,而当地监管部门却视而不见。接群诉后,本网工作人员赶赴实地访问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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