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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南街小学、五一路小学等城区小学开始报名 | 你准备好了吗?

2015-8-10 11:05| 发布者: 寒泪| 查看: 7554| 评论: 0|来自: 临汾资讯

摘要: 资讯根据临汾市教育局文件规定:8月7日—9日为城市小学张贴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时间、服务区划、招生办法、咨询电话的时间;8月10日—18日学校登记报名、核查报名证件、入户调查落实、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日前,已有 ...

资讯根据临汾市教育局文件规定:8月7日—9日为城市小学张贴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时间、服务区划、招生办法、咨询电话的时间;8月10日—18日学校登记报名、核查报名证件、入户调查落实、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日前,已有热心读者为本平台提供图片、文字等信息,显示南街小学、五一路小学等一些城区的小学已经张贴出招生通知,即日起开始招生!希望广大适龄学生的家长引起重视!

南街小学报名须知




临汾市五一路学校

2015年秋季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

招生简章

影像根据《尧都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秋季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影像1、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
影像2、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
影像3、坚持控制起始年级班容量的原则,小学控制在45人以内;
影像4、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影像5、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
影像6、坚持依法规范招生的原则。
二、服务片区
影像北至贡院西街(原马尾巷)以南,南到金都花园(迎宾路)以北,西到滨河路以东,东至秦蜀路以西。
三、报名条件和办法
影像1、服务片区内城镇居民子女入学
影像①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尧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防疫接种证等证件到校登记、报名、面试。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至7周岁随班就读。
影像②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者,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父母)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外地的相关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住址划片入学。
影像③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影像④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实际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影像⑤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服务区常住的,按祖父母(外祖父母)住址划片入学。
影像⑥城区无房户子女,按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影像⑦报名时间:8月10日—12日,携带原证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免冠照片。
影像⑧报名地址:德馨楼一层大厅。
影像2、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地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有关规定,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就读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影像一是户籍证明;
影像二是户口所在服务区、中心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学证明;
影像三是进城务工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
影像四是监护人居住证明(房产证、符合国家规定的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的宿舍居住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等)。
影像同时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学校有空余学位,享受与居住地子女同样的待遇。如本校无空缺学位,由区教育局以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或回原服务区学校就读。
影像报名时间:8月10日—12日,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2张一寸免冠照片。
影像报名地址:德馨楼一层大厅。
四、日程安排
1、8月7日—9日 张贴招生简章
2、8月10日—12日 学校登记报名、核查报名证件
3、8月13日—18日 入户调查落实、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公示拟录取名单
4、8月20日 发放“入学通知书”及“学籍信息表”
5、8月21日—8月27日 处理遗留问题
五、注意事项
影像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证明表请在附件中下载。
影像2、举报电话:13593507678(芦校长)
临汾市五一路学校
2015年8月7日




各区直学校、乡镇联校、区民办学校:

资讯为深入推进依法办学,全面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有效解决中小学择校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5]6号)和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2015〕28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全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 “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

2、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军队转业干部随迁子女及港、澳、台胞子女的入学问题。

3、坚持控制起始年级班容量,小学和初中学校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

4、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校要及时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全部公开。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全社会都要关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5、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以钱入学”不良行为。

6、坚持依法规范招生的原则,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学生顺利入学,维护社会稳定。

三、招生计划和服务区划

城市学校招生计划、服务区划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乡镇学校招生计划与2014年一致。

四、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和办法

1、尧都区户籍学生

(1)小学: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尧都区户籍(办理户籍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登记、报名。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至7周岁,到所在服务区随班就读。

(2)初中:具有尧都区户籍且取得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学籍证明(学籍卡)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初中登记、报名。

区所属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不得录取非尧都区城镇户籍的学生。

2、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地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有关规定,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就读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户籍证明;二是户口所在服务区、中心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学的证明;三是进城务工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四是监护人居住证明(房产证、符合国家规定的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的宿舍居住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等)。同时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学生,享受与居民地子女同样的待遇,就近划片入学。

(二)公办学校服务区学生确认

1、尧都区城区学校服务区学生确认

(1)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者,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父母)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外地的相关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住址划片入学。

(2)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3)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实际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4)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服务区常住的,按祖父母(外祖父母)住址划片入学。

(5)城区无房户子女,按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6)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全国统一学籍《学生基本信息表》、和《小学毕业生回原籍就读初中调档申请》,按实际住址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学校划片入学。

2、农村各乡镇起始年级学生入学工作,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由联校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好留守儿童的入学工作,调查摸清进城务工人员留守儿童的情况,保证不让一名留守儿童失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统一指导下进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择性考试,或采取其他变相考试的办法招收新生。

(四)日程安排

1、城市小学招生

(1)8月7日—9日城市小学张贴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时间、服务区划、招生办法、咨询电话。

(2)8月10日—18日学校登记报名、核查报名证件、入户调查落实、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3)8月19日各学校张榜公布属本校招生范围的新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所在学校组织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8月20日各城市小学向录取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5)8月21日—27日处理遗留问题。

2、城市初中、乡镇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

(1)7月7日—20日张贴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时间、服务区划、招生办法、咨询电话。

(2)7月21日—28日学校登记报名、核查报名证件、入户调查落实、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3)7月29日各学校张榜公布属本校招生范围的新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所在学校组织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7月30日各学校向录取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5)7月31日—8月20日处理遗留问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其中普教室负责制订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和指导学校招生;计财室负责收费监管;督导室监察室负责招生政策执行情况和招生过程监督。

2、提高服务质量。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所有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3、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方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借读费等各种费用,严禁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民办中小学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4、严格学籍管理。教育局将对报名入学适龄儿童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核,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学校因违规招生造成学生无学籍等后果由学校负责。9月5日前,各学校将新生学籍注册表纸质版与电子版上报普教室,9月10日前区教育局对上报的学生数据进行逐校核对,并下发审定后的学籍注册名单;9月15日前各小学按照审定的学籍注册名单将学生信息导入到“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各初中待市教育局审定后,照审定的学籍注册名单将学生信息导入到“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5、实行均衡编班。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时间和教师抽签时间为8月28日至30日,8月27日前各学校将编班方案报普教室。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政协、行风评议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带课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严肃纪律,落实招生工作校长负责制。各学校校长对本单位招生工作负全责,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招生期间要有分管领导专人值班,要公布咨询电话和投诉信箱,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对本校招生工作中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不得推诿扯皮,不得矛盾上交,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坚决杜绝杜绝违规操作,坚决查处扰乱招生工作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和责任事故,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各学校7月2日前将值班领导名单和联系电话、学校咨询电话报普教室备案。

六、关于小学六年级毕业升入初一的准备工作

各小学召开家长会宣传初一招生政策:①告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和《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中小学生学籍卡》,7月7日到区所属初中查看招生信息,7月15日到市所属初中查看招生信息,根据学校安排接受报名、核查。审核通过后在报名学校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按时入学。②六年级学生离校前学校打印并发放《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中小学生学籍卡》,学校负责人在学籍卡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教导处章或椭圆章无效),并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发放《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出就学证明表》、回原籍上初一的学生发放《小学毕业生回原籍就读初中调档申请》。③在学校醒目处张贴《尧都区初中服务区划》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区范围》。

附件:

1、区直小学招生计划和服务区划

2、区直城市初中招生计划和服务区划

3、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4、小学入学通知书

5、初中入学通知书

6、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出就学证明表

7、新生学籍注册表

8、小学毕业生回原籍就读初中调档申请

9、临汾市教育局关于确定2014年临汾市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区范围的通知

2015年6月28日

附件7:新生学籍注册表.xls

附件6:外来务工子女就学证明表.doc

附件1-2-3民办学校2014年小一.doc

附件8:小学毕业生回原籍就读初中调档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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