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以全款预购了位于临汾开发区中学(现同盛学校)东育仁花园的一套商品房,合同规定今年七月交房否则开发商须支付违约金。然而等到了九月才接到开发商让去接房的通知。满心欢喜去了,开发商不但闭口不谈违约金的事,而且其中的交房收费明细单让大家目瞪口呆,有些甚至严重违法到让人咋舌的地步,把国家规定全部抛到了脑后,简直就是敲诈勒索,严重侵犯了广大的业主的正当合法权利。 请看收费明细:1、煤气初装费4050元2、煤气费及工本费210元3、楼宇门及智能化系统780元4、闭路初装费450元5、专项维修基金11314元6、暖气施工费9193元7、水费预存50元8、电费预存500元9、楼道公用电费500元10、煤气安装押金2000元11、装饰押金3000元12、水电改造押金2000元13、电梯上料费707元14、第一年暖气费1980元15、第一年物业费2037元16、电梯运行维护费679元,开放商在收落款却盖着“临汾和药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章子。上述收费除维修基金等极少数合法合规外,其余全部为霸道的违法乱收费,且所开票据均为内部收据,涉嫌逃税。煤气、闭路、暖气初装费国家早就明令禁止,水电费预存本该由业主自己决定预存多少,他们却强行规定标准,几项押金更是可笑:业主自己花钱买的房子,你们交给他们合格的房子就完了,怎样管理那是后续业主委员会商物业的事,你们强行收了这笔巨款谁来监督?再说了你们强行介入的物业我们业主同意吗,而且这所谓的物业公司我们都没听说过,绝对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的!你们一开始就这种无理的收费能为业主服务周到吗?再说说所谓第一年的物业费、暖气费,物业公司还没服务就来收一年的物业费这不笑话吗,谁给你们先收费后服务的权利!许多业主今冬不住你们让交暖气费合适吗? 来源:临汾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