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李贵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太原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李贵军,男,汉族,1963年8月生,山西娄烦人,大专学历,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至1995年3月,娄烦县米峪镇乡统计员、党委秘书;1995年3月至1997年4月,娄烦县汾源焦化厂副厂长;1997年4月至2004年4月,娄烦县庙湾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任;2004年4月至2007年2月,娄烦县米峪镇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07年2月至2008年7月,娄烦县米峪镇乡党委书记;2008年7月至2011年5月,娄烦县马家庄乡党委书记;2011年5月至2012年3月,娄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家庄乡党委书记、人大主任;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娄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3年4月至2016年5月,娄烦县委常委、副县长;2016年5月至2019年3月,娄烦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原大同市房产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孙国宝(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案,由大同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对孙国宝作出逮捕决定。孙国宝,男,汉族,1959年4月生,山西原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9月至1995年5月,历任大同市南郊区社队局技术员、南郊区运输公司经理、南郊区矿业公司经理,大同市政府办公厅城建办秘书、城建办主任、综合办主任、督查室主任;
1995年5月至1997年3月,大同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
1997年3月至1999年8月,大同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1999年8月至2003年6月,大同市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大同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主任;
2003年6月至2007年6月,大同市房产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调研员,大同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主任;
2007年6月至2013年12月,大同市房产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大同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主任;
2013年12月至2015年6月,大同市房产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5年6月退休。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忻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1. 忻州市大型煤电化基地河曲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李永鹏公款支付个人费用问题。2019年10月,李永鹏赴忻府区公务出差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延期返回,借机办理个人事务,并违规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住宿等费用,共计1800余元。 2020年12月,李永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2. 定襄县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赵卓远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20年9月,赵卓远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气体制造公司负责人组织的宴请,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赵卓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0年11月,赵卓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